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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《中华通韵》再批判》 第十二章 《中华通韵》恶极,实乃党国之耻、民族之耻、时代之耻 1、荒唐国标《中华通韵》其实早已胎死于中诗学会之腹中 记者: 重温第十一章《《中华通韵》恶于平水词林无声哑韵,必须彻查深究严办》,心情格外沉重。《中华通韵》之荒诞而恶劣,实属古今中外所仅见嘛!居然还做成了“国家标准”并强推至今啊!当真太过丢人、丢党、丢国、丢民族、丢时代了啊! 吟者: 国家级特大质量责任事故《中华通韵》,真乃中诗学会之耻、诗词界之耻、参与者流之耻、党国之耻、民族之耻、时代之耻也!《中华通韵》之前因后果实在恶劣至极,简直匪夷所思!若对《中华通韵》炮制细节有所了解,则更让人啼笑皆非啊! 记者: 资深诗友程宝庆先生曾在《新韵的研究思路和方法》中披露过这样两个细节: “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范某银先生在武昌《中华通韵(征求意见稿)》座谈会上,面对众说纷纭的意见时表示,当代没有王力,没有一个权威出来拍板是一件很遗憾的事。 而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、著名诗人星某先生则反复强调没有必要征求意见,他说:我们定了,教育部颁发了,《中华通韵》就成了法律(跟汉语拼音方案一样),你就必须遵守,否则你就违法。” 吟者: 《中华通韵》肇事者流还真“不是没努力”,而是囿于种种啊!比如范常务所说的“没有一个权威出来拍板”,又如星副会长那通“霸王硬上弓”式“霸道说辞”。 于是乎,《中华通韵》炮制团队的“糊涂人”们便作了一桩“糊涂案”啊!并为《中华通韵》科研、审查、审定、放行团队“糊涂僧判断糊涂案”埋下了伏笔啊! 记者: 程先生在《《通韵》编修中的误区及我的建议》中也曾说过,可谓异曲同工: “在座谈会上,笔者有幸聆听了范会长、星某副会长以及赵某山教授(川师大中国语言文学首席教授)等大家的发言。但是,亲耳聆听大家的高见后,笔者感觉心情更加沉重! 星某先生的主要观点是,分韵方案没有必要征求意见,我们(编写组)敲定方案报教育部,教育部颁布了就是法律,你必须遵守,否则违法! 赵某山教授纵论古今,祖述了韵书发展史。关于新韵问题,他的主要观点是:韵部划分从古至今没有权威的标准。 范会长在会上多次发言,就《通韵》韵部划分引发的争论,表达了他个人的无奈和迷茫。 范会长的主要观点是:修韵就是韵部的重新整合,而整合韵部就是一件拆东墙,挪西墙的工作;韵部划分从来没有明确的标准,现今又没有像黎锦熙、王力那样的大家权威,没有人能够一言九鼎。 笔者深为忧虑!如果中国诗词界权威人士、修韵主导者持如此观点,新韵编修工作还要走多少弯路?! 新韵问题是音韵学范畴的课题;音韵学作为一门科学,与数学、物理、化学一样,也是非此即彼的容不得半点含糊的科学,怎么到了中华诗词学会就变成了拆东墙挪西墙的糊弄之学呢? 王力先生在其大作《诗词格律》中早就有论断:“不同韵头的字,只要主元音和韵尾相同(如果有韵尾的话),就算是韵部相同,可以互相押韵了”。 ① 这不就是韵部划分的标准吗?!” 哦,《《通韵》编修中的误区及我的建议》原文下还有诗友们诸如此类点评呢: Laulee:“可能的话,这篇文章应该拿到权威媒介上去发表,以形成更大的影响力,以进一步引起肉食者的注意。” 水云山人:“窃以为:现在国家组织遍写的新韵书,一定要比此前的各个版本的韵书更科学、更合理;使依新韵创作的诗词用普通话读起来更加押韵!决不能读起来仍然别扭,听起来仍不太押韵。否则,岂不是五十步笑百步,愧对历史,贻误当代,贻笑大方吗?!” 沧浪客:“大人物口气就是大,如星汉先生,够霸气的。顶啥用。教育部还有闲心管这事?找一群废物,编好才怪!” 请问吟者先生,对以上座谈会发言细节和诗友点评,您又有何观感呢? 吟者: 首先必须纠正:程先生“新韵问题是音韵学范畴的课题”之谓也跑偏了。国家语委不就是“以音韵学见长”的吗?结果呢?“押韵实乃押音色”才是硬道理嘛! 由范常务、星某副会长乃至赵某山教授等人之说辞来看,必须进一步点破:荒唐国标《中华通韵》,其实早就胎死于中诗学会之腹中了啊!都是鹊巢鸠占惹的祸啊! 问题是“《中华通韵》研究课题”分别委托给中诗学会、江苏师大和首都师大三家,国家语委怎就偏偏选中了“二八扯子”型中诗学会之“超级韵痔”了呢? 须知,“鹊巢鸠占”、“挂羊头卖狗肉”的中诗学会集体性地“以权术***学术”,才是万恶之源啊!中诗学会才是“官场中高端雅腐利益集团”“最大的抓手”啊! “让专业人干专业事”才是王道!“立即斩断剁烂中诗学会”才是救赎之道啊! (未完,转沙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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